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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骅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

  各乡(镇)、街道党委,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总支、科局级支部:

为深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保证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促进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奋发有为,解决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宗旨意识

各单位要把政治纪律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教育、警示、预防“三个在先”,以干部教育培训为抓手,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教育方式和举措,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深化学习成效。要结合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和自律意识,提高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理想信念牢记于心,把为人民服务做到实处。各单位党委(组)书记要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领导干部要充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杜绝搞小团伙、小圈子、小山头,杜绝党员干部把关系、人情凌驾于党的政策、原则、纪律之上,清除“官本位”思想,纠正干部选任中的不正之风,加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风清气正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建设沿海强市、品质黄骅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坚持党内监督,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服从大局,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政令畅通,维护班子团结。领导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调动、交流决定,并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和组织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办事,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国家秘密、党的秘密和工作秘密,杜绝经商办企业及在企业兼职。进一步提升各乡科级党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领导班子要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接受组织部门对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坚持“三会一课”,组织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巩固基层党组织堡垒。

三、严抓日常监督,织密干部监督网络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经常性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多关注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细致查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接受上级部门的提醒、函询和诫勉,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初发状态。坚持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制度,在抓好乡科级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探索扩大审计范围,将选人用人、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纳入审计事项。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开展,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材料,便于审计部门出具客观真实的审计结果,落实结果运用。坚持完善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作用,重点建好用活“12380”举报平台,扩大群众对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针对群众举报反映线索清楚、内容具体、性质严重的问题,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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