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黄组通字〔2017〕57号
中共黄骅市委组织部
关于收集全市单位职能工作目标等情况的
通 知
各街道党委,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总支、科局级支部,驻黄各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做好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根据《黄骅市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安排收集各单位职能工作目标、全市“十百千”工程工作任务和工作创新情况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能工作目标
职能工作目标是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履职尽责工作目标和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机关建设目标。
(一)自己申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据工作职能、政策法规、具体实际,谋划申报年度工作目标,并填写《职能工作目标申报表》(附件1),原则上不超过5件。
(二)集体研究。乡科级领导班子本着促进不冒进,新意不俗套,实质不空泛,事事有提升,年年有进步,科学合理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工作目标,并由主要领导在《职能工作目标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三)上报目标。乡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的《职能工作目标申报表》上报市委组织部考核科,报送市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二、全市“十百千”工程
全市“十百千”工程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项工作的集成。
(一)全市各单位对照2017年全市“十百千”工程责任单,集中一次填写《全市“十百千”工程中重项工作领办表》(附件2),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委组织部考核科入统考核。
(二)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由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承办的重项工作,单位填写《全市“十百千”工程中重项工作交办表》(附件3),连同主要领导批办件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考核科入统考核。
三、工作创新情况
工作创新情况主要包括经验做法在国家、省、沧州市级宣传复制推广的和获得沧州市级以上(含沧州市级)主管部门的表彰认可的。工作创新情况须提供文件、证书、会议材料、图片等相关依据。纸质版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于每月25日前报组织部考核科,日积月累,作为本单位年度工作创新情况的评价依据。逾期未上报,视同本月无工作创新情况,年底不再集中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需安排专人作为考核信息员,并明确一名主管副职负责沟通协调职能工作目标确定及相关考核事宜,根据本单位职能工作目标和承担全市“十百千”工程情况,每周上报《工作问效报表》(附件4)。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报送考核材料,逾期未上报的单位视为不纳入管理、不参加综合评价,年终不予奖励。
3.相关材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6月9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考核科),电子版发至邮箱hhzzbkhk@126.com。相关表格电子版可通过公共邮箱下载,邮箱:zzb5313279@126.com,密码为:5313279。
附件:
1.职能工作目标申报表
2.全市“十百千”工程重项工作领办表
3.全市“十百千”工程重项工作交办表
4.工作问效报表
中共黄骅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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