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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乡科级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批程序的通知
黄组通字〔2016〕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
乡科级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批程序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 市直各党组、党委、总支、科局级支部:
根据中央和省、市和我市关于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乡科级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批程序通知如下:
一、所在单位申报
每月初,由各单位初核本单位符合条件乡科级干部信息,上报到市委组织部。
二、组织部门初核
市委组织部对各单位上报信息,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查阅历年考核文书档案、核实处分信息,审核信息无误的进入下一程序。
三、民主测评考核
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符合晋升职级条件乡科级干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四、审查批准
市委组织部汇总符合晋升职级条件乡科级干部信息,全面审查并集体研究,报市委批准。
五、公示
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问题不影响晋升职级的进入下一程序。
六、兑现工资待遇
市委批准后1个月以内,办结晋升职级手续,并按期兑现相应职级工资待遇。
中共黄骅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6日
中共黄骅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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