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总支、科局级支部:
《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黄骅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3月3日)
根据省、市《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群组发〔2014〕13号、沧群组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组织领导和示范表率作用,特别是要掌握活动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重点任务,把握活动的规定动作、方法步骤和政策规定,履行好“具体责任人”的重要职责。
二、培训对象
参加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是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书记。
三、培训时间
从3月4日开始,到3月10日基本结束,集中一周的时间,对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一遍。每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上级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
四、培训内容
专题培训要突出“七学”。即学活动方案、学简明读本、学有关政策、学方式方法、学服务本领、学党规党纪、学先进典型等。在具体授课中,要重点做好“八个一”,即市领导作一次动员讲话,市委活动办负责同志作一次专题辅导,优秀基层干部讲一堂党课,纪检或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上一堂党风党纪课,信访部门领导干部就如何化解信访积案讲一课,组织收看一部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组织一次讨论交流,对参训人员进行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五、培训方式及分工
培训由市委活动办牵头,采取党(工)委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为:市委活动办负责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班次的培训工作;市委党校协助市直工委负责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除市直工委外的其它党(工)委(开发区、水产系统、工业系统、公安局、电力公司、教育系统)负责本系统内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乡镇(街道)党委负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工业系统党委、开发区工委负责所辖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部培训一遍,实现专题培训全覆盖。
六、组织领导
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是确保基层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推进的重要保证。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实效。
1、制定培训计划。各分工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培训工作方案,针对不同领域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培训计划,列出培训班次、授课人员和日程安排,保证培训时间、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并于3月5日前将培训方案(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送邮箱hh5330705@126.com)报市委活动办综合组(组织部干训科)。
2、加强督导检查。市委活动办督导组要把此次专题培训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畴,对培训方案、培训计划认真审查把关,对培训任务不落实、走过场的,要谈话提醒、通报批评、促其纠正。
各分工单位要把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加强党的政策、党风党纪、基层党建、改革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进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素质。
专题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分工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3月10日前向市委活动办综合组(组织部干训科)呈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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